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,准予登记,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。现予以公告:
(2020)第2号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,准予变更登记。现予以公告:
(2020)第3号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,准予注销登记。现予以公告:
(2020)第4号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下列社会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,准予登记,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。现予以公告:
(2020)第5号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下列社会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,准予变更登记。现予以公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