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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  下一期 返回首页 | 版面概览 | 版面导航 | 标题导航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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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合力推进河湖治理

  □通讯员 金玮菁

  日前,宝山区检察院与宝山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《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建立“河长+检察长”机制合力推进河湖治理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聚焦河湖治理难点和突出问题,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。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、依法履职、协同推进、同向共赢为基本原则。提出联合开展问题河道巡查,加强公益诉讼、督促职能部门进行问题河道整治等主要工作任务。建立联席会议、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调查取证、联合督办、专项活动、业务培训、宣传普法的工作机制。明确协作分工、监督制约和严守纪律的工作规范。

  下一步,宝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《意见》的工作机制效能,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新型城市要求,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配合,巩固宝山区水环境治理成果,持续提升区域水环境面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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